银行卡产业及卡组织深度研究未来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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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产业概况

银行卡产业包含发卡、清算、收单、其他周边服务(如制卡、IT服务等)等多个子行业,集消费、结算、信贷等多种业务于一体。正是由于银行卡产业的这种复杂性,业内习惯使用“产业”而非“行业”一词来统称银行卡产业。银行卡产业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由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卡组织等企业或机构群体一起,向持卡人和商户提供电子支付和消费信贷等产品。

现代银行卡产业是一个典型的多边市场,至少包括了卡组织、发卡行、收单行、持卡人和特约商户五方参与者,产业结构复杂。为了更清晰地描述银行卡产业,我们将其划分为三个市场,先介绍三个市场的参与者及其盈利模式,再以一次刷卡消费为例描述银行卡业务的运作过程。

产业格局:三个市场,五个参与方

我们将银行卡产业划分为发卡市场、收单市场和清算市场三个市场进行分析,以下是三个市场及其中各方参与者的基本情况:

发卡市场:发卡机构、持卡人

发卡市场包括发卡机构和持卡人两个参与方。发卡机构向持卡人发行银行卡,主要包括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和信用卡(具备透支功能)两类,此外还有银行发行预付费卡等一些小众类别,但发行量很少。

在我国,只有银行能够担任发卡机构,其他国家发卡机构更为多样。

收单市场:收单机构、特约商户

收单市场包括收单机构和特约商户两个参与方。收单是指收单机构向特约商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主流收单方式包括线下收单和线上收单两类。

在我国,收单机构主要包括两大类: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又分为线下支付机构(获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为实体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线上支付机构(获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为网络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

清算市场:卡组织

当持卡人刷卡交易时,当发卡机构与收单机构不是同一家时,即发生跨行交易,此时资金从发卡机构流向收单机构,中间需要完成一系列复杂的资金清算过程,这一清算过程由卡组织(银行卡清算机构)负责(本行交易则不需要卡组织)。因此清算市场有三个参与方:发卡机构、卡组织、收单机构。

卡组织如何连接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呢?最初卡组织的做法是同时担任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自己既发卡又收单,这种封闭运作的组织,称为“封闭式卡组织”,此时不涉及清算。随着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开始“联网通用”,出现了“开放式卡组织”。开放式卡组织不直接提供发卡和收单业务,而是与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合作,所有合作机构通过卡组织共享持卡人和特约商户资源,这样甲发卡行的持卡人就可以在乙收单机构的签约商户处刷卡消费,反之亦然。

此外,很多封闭式卡组织也逐渐提供清算服务,从而变成了半开放式卡组织。我们会在后文详述这一发展历程。此外,卡组织还会提供银行卡行业规划、品牌运营、业务创新等周边服务,是银行卡产业的绝对核心。本报告对银行卡产业的分析重点也将落在卡组织身上。

政府的角色

银行卡产业是一个复杂的多边市场,与西方经济学理论中的完全竞争市场差距较大,通过自由竞争实现市场均衡的难度很大、耗时很长,各参与方很难自行形成有效定价。因此在银行卡市场发展初期,我国为了快速培育市场,首先按西方成熟模式,直接人为完成产业格局设计,然后对前文提及的各类手续费的费率进行了政策指导,可见政府在银行卡市场也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随着银行卡产业逐渐发展成熟,目前政府正逐渐将定价权返还给市场。

我们将在后文“我国银行卡定价政策变动历史”部分介绍我国银行卡手续费定价的发展历程。

各参与方的职能与收入

我们接下来以一次跨行刷卡消费的全过程(在ATM上进行跨行取款转账等业务也需要卡组织提供清算服务,原理相近),来观察前述五个参与方的运作过程。其通常的流程含两大步骤,第一个步骤是交易流程,如下图所示(我们按照业务流程标注了序号):

持卡人在特约商户购物,并通过刷卡支付,特约商户的收单机构向卡组织提交相关信息(包括卡信息、密码、交易金额等),卡组织向发卡机构发送相关信息,发卡机构减扣持卡人的资金余额(或信用额度)。然后,发卡机构反馈信息给卡组织(如遇余额不足也反馈),卡组织再通知收单机构,收单机构再通知特约商户。特约商户在POS机上看到扣款成功的提示后,将商品交付给持卡人。

第二个步骤是清算流程:一般在每日终了,卡组织扣减发卡机构存在央行的备付金(金额为交易额减发卡机构服务费),同时增加收单机构的备付金(金额为交易额减发卡机构服务费再减卡组织的网络服务费。若收单机构不是银行,则是它的开户行的备付金,同时开户行增加收单机构在本行的存款),从而实现两个机构之间资金的划转。一般是次日,收单机构再把收到的金额减去收单服务费,记入特约商户的账户中,即为最终商户收到的扣减各项服务费后的净额。当然,现实中并不是两家机构之间清算,而是全部会员机构之间轧差清算。

在整个过程中,卡组织还要承担差错处理、争议仲裁等其他职能。

完成交易后,前述五个参与方各自获得的收入如下:

持卡人与特约商户实现了资金转移的目的;

收单机构获得收单服务费。对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而言,扣除支付给发卡机构、清算机构相关费用后的收单服务费净收入(下文称之为“收单手续费”)构成其主要收入来源。但是对其他综合性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对收单银行来讲,这部分收入对其总收入的贡献比重不大;

卡组织获得网络服务费,这构成了卡组织的主要收入来源;

发卡机构获得发卡服务费。但对发卡机构来讲,这部分服务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并不高,发卡机构还可以通过发卡获得其他收入,如银行卡年费等,但更为重要的则是通过发卡获得基础客户,进而带来活期存款沉淀、销售理财产品等衍生收入;而信用卡则主要是为了获得透支和分期业务利息收入(分期手续费也视为利息收入)。

银行卡产业历史回顾

我们接下来介绍美国和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历史,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银行卡产业链。

美国银行卡产业历史回顾

美国是信用卡的诞生地,其信用卡产业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起步期(信用卡诞生)、发展期(竞合组织诞生)、成熟期(产业格局基本形成)。

起步期:-s

年,FrankMcNamara创办DinersClub,发行DinersClubCard,标志着现代意义的信用卡的诞生。据说他在年9月有一次在一家高级餐厅吃饭忘带钱包,于是产生开办一个会员组织的想法,让餐厅、食客成为其会员,会员食客可以在会员餐厅记账吃饭,按期还款,而会员组织名称也是非常直白的“食客俱乐部”。该会员组织可为餐厅招揽生意,并且其回款速度远高于当时的通行支付手段(餐厅给赊购客户寄账单,客户再寄支票,耗时3-4个月,且有印刷、邮费等成本),因此其业务一经推出便广受欢迎。DinersClub的收费模式为向会员餐厅、会员食客双边收费,而后年就将业务推广到了加拿大、古巴、墨西哥等国家,年会员人数达到万,并在纽交所上市。

商业银行也很早就进入了信用卡产业。年,富兰克林国民银行(FranklinNationalBank)开创了银行发行信用卡的先河。早期的信用卡没有循环信用功能,需要在还款日全额还款。年,美国银行发行了第一张循环信用卡BankAmericard。

发展期:-s

最初的信用卡发卡商都是“封闭式卡组织”,集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和卡组织的功能于一身,无需跨行清算功能。当时美国实行单一银行制,禁止商业银行跨州经营,因此银行的服务范围受到限制,而DinersClub等发卡机构却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拓展持卡人和特约商户,在这样一个具有网络效应的市场上,银行很难与他们竞争。

我们前文提到,年美国银行发行了BankAmericard,该卡最初只在加州发行。年,美国银行开始向加州以外的银行授权发行该信用卡以及拓展特约商户,以实现“联网通用”,即不同银行发行的卡可以在对方的特约商户处刷。很快就有多家银行参与其中,银行间的“竞合组织”便诞生了。获得授权的银行之间既要相互竞争来拓展持卡人和签约商户,又需要相互合作实现信用卡通用,这种竞合关系事实上提高了各银行的收益。

但因为管理不善,BankAmericard业务出了很多问题。为此,在DeeHock(VISA创始人)的倡导下,各授权银行于年共同成立了NationalBankAmericardInc.(NBI),美国银行将BankAmericard业务移交给NBI;年,BankAmericard更名为Visa,以消除名称所带来的浓重美国色彩,方便在其他国家进行推广。

美国银行推广授权体系时,另外一些银行也联合组建了银行间卡协会(InterbankCardAssociation),并于年购买了MasterCharge的名称和商标,年更名为Mastercard。

至此,开放式的卡清算组织正式问世。

成熟期:s后

20世纪80年代后,美国信用卡产业已日趋成熟,Visa和Mastercard龙地位初步形成。其中年希尔斯百货正式推出DiscoverCard,至此,当前的美国主要卡组织悉数登场。

我们前文讲的都是信用卡而没讲借记卡,这是因为美国借记卡出现地比信用卡晚,最初是作为ATM的配套,而将存折改进为借记卡,而后才开始应用于刷卡交易。年Visa才推出第一张借记卡,而Discover年才推出借记卡。这跟我国情况完全不同,我国的借记卡和信用卡是几乎同时诞生和发展的。

我国银行卡产业历史回顾

我国银行卡产业不像美国那样自发形成,而是在借鉴成熟市场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政府推动迅速构建。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起步阶段、金卡工程阶段、银联阶段。

起步

年,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了我国大陆第一张银行卡,它是一张准贷记卡(第一张标准信用卡直到年才由广发银行推出)。此后,四大行相继发行了自己的银行卡,构成了我国最初的银行卡产业。

我国早期的银行卡产业是典型的封闭式系统,不同银行发行的银行卡无法联网通用,特约商户需要在柜面摆设各家银行的POS机,效率低下。

金卡工程

年6月,国务院启动“金卡工程”,首先在上海等12座城市展开试点,实现银行卡同城跨行联网。年,银行卡信息交换总中心投入运行,实现了银行卡异地跨行联网。因此,与美国自发形成不同,我国的卡组织最初是由政府推动建立的。

银联

年3月,85家机构共同出资,在原有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银联,卡组织从原先政府主导的“金卡工程”转变为商业机构。

银联成立后,我国银行卡产业快速发展。年8南京市商业银行发行了大陆地区首张银联信用卡,年5月招商银行发行了首张银联借记卡。年1月,银联卡在新加坡、泰国及韩国的受理业务开通,标志着银联品牌正式走向世界。

Visa在其年报中将银联列为竞争对手,Mastercard在其年报中将银联列为竞争对手,意味着银联逐渐发展壮大。据中新社报道,截至年中,已有54个境外国家和地区发行银联卡,银联网络已覆盖全球个国家和地区。

我国银行卡定价政策变动历史

我们在前文提到,政府在银行卡产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对银行卡产业的定价进行指导。接下来我们回顾一下我国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的历史演变过程。

首先是在金卡工程试点初期,信用卡刷卡手续费由各试点省市自行定价,因此各地费率相差很大。

年,央行发布《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参考试点阶段的经验费率,首次确定了信用卡的刷卡手续费率下限。方法规定,境内人民币信用卡的刷卡手续费率不得低于2%,境外机构发行、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信用卡的刷卡手续费率不得低于4%。与现在相比,当时手续费率明显很高,这是因为在信用卡产业发展初期,国家试图通过高费率激励发卡行积极发行信用卡,快速做大市场。不过这一办法对手续费率只进行了统一的规定,未对不同行业的手续费率作区分,因此对薄利行业的商户来说,这样高的手续费率带来了巨大的成本。这样不区分行业的高手续费率,打击了商户接受信用卡消费的积极性,尤其是部分薄利行业商户不愿与银行签约设立POS机。

年,央行实施《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分行业规定刷卡手续费率下限,同时还规定了发卡行、收单行、信息交换中心三方的利润分配方式。办法规定,宾馆、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的手续费率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其他行业不得低于1%。未建信息交换中心的城市,从商户所得结算手续费,按发卡行90%,收单行10%的比例进行分配,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协商,实行机具分摊、相互代理、互不收费的方式进行跨行交易;已建信息交换中心的城市,从商户所得结算手续费,按发卡行80%,收单行10%,信息交换中心10%的比例进行分配。在银行卡产业发展初期,快速提高发卡量,从而形成规模化、可持续盈利的市场是重中之重,因此,央行继续采取激励银行发卡的方针,将手续费收入的大部分都分配至发卡行处。

年,央行发布了《关于调整银行卡跨行交易收费条款及分配办法的通知》,继续对手续费实行下限管理,并对利润分配做出新的规定。新规保留了宾馆、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的商户结算手续费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其他行业的商户结算手续费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1%的规定。对于利润分配比例,通知规定,发卡行收费按固定费率收取,其中宾馆、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收益比例为1.6%,其他行业为0.8%。对于交换中心的网络服务费,通知规定宾馆、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网络服务费比例为0.2%,其他行业为0.1%。若收单行按2%、1%的下限收取手续费,则利润分配仍然为发卡行80%、卡中心和收单行各10%,不过若收单行能够按高于上限的费率收费,则利润分配比例将向收单行倾斜。之所以会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帮助收单机构覆盖POS机等成本,吸引更多收单机构加入银行卡市场。但此时商户承担的整体费用仍然偏高,多地发生已装POS机的商户“罢刷”事件。

年,央行发布《关于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的批复》,意在降低商户成本、为民生行业让利。一是适当下调了发卡行的服务费率,对宾馆、餐饮、娱乐、珠宝金饰、工艺美术品类的商户,发卡行的固定收益为交易金额的1.4%,银联网络服务费标准仍为交易金额的0.2%;对一般类型的商户,发卡行的固定收益为交易金额的0.7%,银联网络服务费的标准仍为交易金额的0.1%。二是对三个特殊行业进行了额外规定,比如房地产、汽车销售类商户,由于其交易金额较大,因此对发卡行固定收益和网络服务费设定了上限;对航空售票、加油、超市等类型的商户减半收取;医院和公立学校,发卡行和银联暂不参与收益分配。

年,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和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的通知》,将行业分类调整为四大类,并再次对手续费率进行了调整。总体来看,全行业平均费率水平较之前进一步下降。

年,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取消行业分类,改为上限管理,同时大幅下调刷卡手续费费率。具体内容包括:(1)不再按行业区分商户类型;(2)降低发卡行服务费费率,对借记卡、贷记卡差别计费,费率水平降低为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封顶下调为13元),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不封顶);(3)银行卡清算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不区分借记卡、贷记卡,费率水平统一降低为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封顶调整为6.5元,由发卡、收单机构各承担50%;(4)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慈善机构继续实施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额减免;(5)收单环节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单机构收取的收单服务费由现行政府指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收单机构与商户协商确定具体费率。

至此,政府已基本完成构建、培育银行卡产业的任务,因此逐步将定价权交还给市场。收单服务费已完全实现市场化,且发卡服务费、卡组织网络服务费费率也较低。由于收单服务同质化较高,已有部分收单机构将费率降至极低甚至0的情况,此时收单机构依然要支付发卡服务费、卡组织网络服务费,因此其实际已处于亏损状态。此时,收单机构、发卡机构均很难再将直接收费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而是要不断为持卡人、特约商户提供更为丰富的增值服务,以此来拓展收入来源。

解构我国银行卡产业格局

本部分通过数据分析解构我国银行卡产业格局和发展现状,按照发卡市场、收单市场和银行卡组织三部分依次进行。

发卡市场

借记卡

借记卡产业走向成熟,发卡量增速放缓。年末,我国借记卡在用发卡量达到76.7亿张,同比增长11%,占银行卡发卡量总数的91%。年以来我国借记卡发卡量增速不断下降,近几年一直在10%左右。借记卡发卡量进入低速增长阶段,标志着借记卡的发卡市场已经成熟。

信用卡

信用卡市场也趋于成熟。年末,我国信用卡(含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量达到7.5亿张,同比增长9%,占银行卡发卡量总数的9%。信用卡发卡量在年以来增速回归平稳。

信用卡除了发卡量之外,还有贷款余额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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