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钢筋原材料质量控制
1、原材料进场后,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钢筋的型号、规格、外观进行质量验收,检查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钢筋标识牌、钢筋上的标识。所标注的供应商名称、牌号、炉号(批号)型号、规格、重量等应保持一致。
(1)热轧光圆钢筋
①钢筋的直径允许偏差和不圆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②长度允许偏差:按定尺长度交货的直条钢筋其长度允许偏差范围为0~+50mm。
③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④盘重:按盘卷交货的钢筋,每根盘条重量应≥kg,每盘重量应≥kg。
(2)热轧带肋钢筋
①长度允许偏差:按定尺长度交货时的长度允许偏差为0~+50mm。
②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钢筋进场后,尽快完成报验、见证取样、见证送检,送检结果未出来前不得使用,原材料就地封存处理。
3、钢筋保管存放
(1)堆放场地用C15素混凝土或碎石硬化,并设置排水坡度。
(2)按级别、品种、直径、厂家分垛堆码,并摆放标识牌,注明产地、规格、品种、数量、复试报告单号、质量检验状态。
(3)下设桩基础或混凝土基础架空,并采用型钢将不同型号钢筋隔档,架空高度不应低于mm。
二、钢筋加工质量控制
1、钢筋的切断
采用切断机进行切断加工,连接接头应切平,不得有马蹄形或斜面等现象。
未切平的钢筋端部
钢筋端部平整
2、Ⅰ级钢筋末端需做°弯构,弯曲直径D取钢筋直径d的5倍,平直部分长度取钢筋直径d的5倍;筋弯钩°、平直部分长度≥10d+5mm和75mm;位于主筋搭接范围内的箍筋弯曲直径应增加一个主筋直径。见下图
3、直螺纹钢筋丝头加工要求
(1)在滚轧过程中,每加工10个丝头要检查一次丝头尺寸及丝扣情况,发现偏差必须及时调整滚丝机,钢筋的剥肋过程只允许进行一次,不允许对已加工的丝头进行二次剥肋,不合格的丝头必须切掉重新加工。
(2)丝头长度应满足产品设计要求,为标准套简长度的1/2.,其公差为+2P(P为螺距)。牙形饱满、完整,无断牙、秃牙缺陷,牙顶宽超过0.6mm秃牙部分累计长度不超过一个螺纹周长,螺纹大径低于中径的不完整丝扣累计长度不得超过两个螺纹周长。
(3)通端螺纹环规能顺利旋入螺纹并达到旋合深度;允许止端螺纹环规与端部螺纹部分旋合,旋入量不应超过3P。
(4)丝头加工完毕经检验合格后,一头拧上同规格的保护帽,另一头拧上同规格的连接套筒,防止装卸、搬运或者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污染、损坏丝头,根据钢筋直径选取不同大小的塑料保护套,保护套长度应比螺纹长10~20mm,且保护套一端应封闭。加工完成后的丝头应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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