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锯机安全操作及维护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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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带锯机在操作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规范安全操作要领及注意事项,避免事故的发生。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木工带锯机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安全作业。

一、危险因素

(一)、疏忽操作危险因素

1、操作者没有按规定学习带锯机的安全操作知识,未经合格的岗前培训。

2、操作者未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操作方法以及本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使用。

3、带锯机运行时非操作人员、非维修人员接触设备或上机操作。

(二)、机械危险因素

1、违反机械说明书警告,注意,标志等禁止的操作。、

2、操作者在作业过程中将手或其他身体部位进入危险区。

3、操作者违规拆除机器上的安全防护装置。

4、操作前没有对带锯机按规定认真检查,设备没有处于良好状态,在操作中易引发机械或人身事故。

5、操作者没有严格遵守设备要求和工艺要求,超负荷、超速使用。

6、使用不合格的锯带或锯带损耗,引致锯带断裂会造成伤害事故。锯卡与锯条的间隙过小,容易损坏锯条。

7、设备检修和刀具调整、拆换、修复时违规,没有切断电源和在设备起动开关处挂告示牌。

8、木材中有钉子螺丝等,或加工胶合未完全干的木材。

9、锯片没有按规定正确安装。

10、锯带未按规定适度张紧。

11、锯卡位置的调整不符合规定,与待加工木料的距离过大或过小。

12、可调整角度的工作台在上次使用后没有调整恢复到水平。

(三)、电气危险因素

1、操作者没按照说明书及安全规定要求正确连接电源及对机械进行接地保护。

2、操作者违规对机械及电路进行改造和拆卸。

3、操作者在作业时违反电气安全守则,通电时打开电箱。

4、设备检修维护人员不具备专业的电气安全知识,或不依据电气安全守则和电工操作规程,在检修维护中容易引发触电事故。

5、电气设备的绝缘有受潮、裂纹、脆裂、破损、通电时有异味以及没有保护接地等现象会导致电气短路发生火灾、触电事故。

6、电气设备和机械的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连接到保护接地电路上,无论何原因(如维修)拆卸部件时,不应使作留部件的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中断。

(四)、噪声及粉尘危险因素

1、操作者没有按规定正确的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吸尘设备的除尘和吸收装置防静电和防火措施不符合要求。

3、吸尘设备的设置和安装不符合要求,令木屑残留和堆积。

4、在工作场地使用明火,周围堆放易燃物。

5、木屑等加工碎料没有及时清理干净。

二、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规范

1、本机必须由专人上岗操作,操作人员须按规定经过培训,了解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保养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带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机械使用说明书和相关安全操作规定使用。

3、必须严格遵守设备要求和工艺要求,严禁超负荷、超速使用。

4、带锯机禁止非操作人员或非维修人员接触或上机操作。

5、带锯机运作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6、操作人员穿着应适当:不淮穿着宽松衣服,戴领带及手饰,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7、下班后把电源切断,给机器吹尘、擦拭干净。

8、上机操作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安全操作

1、检查操作位置是否光线充足,无阴影位置。仔细检查工位是否布置妥当、工作区域有无异物,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机器。检查加工木料中无铁钉等杂物,以防损坏机器和伤人。

2、开机前应检查开关按钮和脚动操作器是否正常。

3、带锯机在开动前,要检查锯条有无裂纹、扭曲,锯条张紧装置是否正常,锯条的松紧程度,按机床型号和规格把张力调节至规定的数值,防护装置是否良好。普通带锯,跑车带锯还应按锯条宽窄更换压铊。

4、如锯条齿侧裂纹长度超过l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0mm,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

5、检查锯卡是否正常,调整锯卡位置,一般调至距木材的上表面约30mm。锯卡调整完毕时检查锯卡与上锯轮间的防护罩是否正常。

6、调整锯带与锯卡的间隙在0.08~0.15mm之间。

7、锯条松紧度要根据锯条的厚薄宽窄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且无串条危险时,才允许开锯。

8、可倾斜工作台的机器注意检查工作台是否水平并锁紧。

9、细木工带锯操作时,手要离开锯条3cm以上,推料不宜过猛。锯弧时起角不宜过大,推料不可愣推急转,以防整断锯条。

10、锯机开动后,第一锯口板面若有凹凸不平时,要停机检查。

11、调整锯卡时应停车,严禁在锯条运转时松紧锯卡。

12、锯机在运转中,要时刻观察锯条动向,注意防止锯条断裂而脱落,以免造成事故。当锯条断裂而皮带尚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准用手去拿锯条。

13、使用带锯截断木材时,两手应放在安全线外(须离锯条mm),并向外分。扶木板的手不得越过锯面。

14、锯条安装,不得过紧或过松,操作中发现锯条摆动或声音不正常时,要立即停车检查。

15、带锯机停机时,切不可用木头制动被动轮和锯条。以免由于上下轮的转速差带来人身事故。也不可在锯条惯性转动中,用木头顶推锯齿的切削刃。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木棒在锯轮背侧清理管口。

16、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17、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台斜度时,要注意勿碰撞锯条和卡子,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工作台调平。

18、应及时清理机器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刨花、木屑应存放到指定地点。

19、调整机床必须先切断电源。

20、作业完毕,停机并切断电源,闸箱门锁好,操作员须等机床完全停止后才能离开。

21、禁止锯机带病运行。

(三)、电气安全操作

1、检查电器配箱中无木屑堆积,电气接地良好,电箱门关闭牢靠。

2、检查电机和电源控制开关的接线无破损,电器件外壳无木屑堆积附着。

3、电路故障必须由合格的电工排除。

4、机械电气设备必须灵敏可靠,严禁凑合使用。

5、电器开关要随用随开,不用时要立即关闭。工作中如遇停电,要将全部开关关闭,防止恢复送电后锯机自行转动,造成事故。

(四)、噪声及粉尘防护

1、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火或爆炸预防:

1)、开机前检查电箱内,电机和各电气元件外壳无灰尘和木屑堆积附着。

2)、装设有气动除尘装置的木工机械,作业前应先起动排尘风机,经常保持排尘管道不变形、不漏气。

3)、作业前检查除尘设备正常运作,设备及管道中无木屑灰尘残留堆积,确保没有产生火星和自燃危险,如发现异常严禁开机作业,向上报告并由合资格修理人员修理,正常后才可开始工作。

4)、作业完毕清理机器及除尘设备中的木屑灰尘,确保无残留堆积。

5)、工作场所严禁烟火,周围不得存放危化品,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三、严禁事项

1、使用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作业,疲劳作业和冒险作业。

2、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开动机械。

3、木工操作场所严禁吸烟动火,木屑,碎料及时清除干净,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4、严禁在通电时调机。

5、严禁在加工过程中直接用手清理工作台上的木屑。

6、作业过程严禁打开锯轮和锯带护罩。

7、严禁擅自拆除锯带防护罩。

8、严禁作业过程操作员离开岗位。

四、应急措施

1、当发生事故后抢救受伤者是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快速、有序、有效的实施现场急救,及时安全的转送伤员。

2、在事情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公司第一责任者.以便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必要时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3、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4、发生事故,应切断电源,气源.做好警戒保护好现场。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5、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现场标志。

6、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7、事故发生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调查事故的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并总结救援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

五、保养维护规范

(一)、保养维护周期:

1、日常保养,每天一次;

2、二级保养,至少每一个月一次。

(二)、保养维护内容:

1、日常保养

1)、由操作者检查各部分螺丝有无松动和脱落,每天一次。

2)、由操作者检查皮带是否良好和过松,每天一次。

3)、由操作者对升降丝杆加机油,保持其灵活,每周一次。

2、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

1)、由机电维修人员检查各部分轴承有无损坏,飞轮有无摇摆。

3)、由机电维修人员检查电机对地绝缘是否良好。

4)、由机电维修人员检查机座是否稳固。

5)、由机电维修人员对各磨损、变形的部件及时进行精密维修、调整,必要时进行外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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