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2月3日讯2月2日,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出10号通告。要求全市全面开展强制集中隔离留观、治疗,对象人群是诊断有肺炎症状的发热病人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密切接触者。
自此,武汉将实行“四集中”:对确诊的患者实行集中收治;对疑似的患者实行集中隔离;对无法明确排除可能的发热患者实行集中隔离观察;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观察。
武汉疫情防控又进入一个新的攻坚点。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加强源头防控,切断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疫情防控迎来新战术
10号通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在前期定点隔离和居家隔离基础上,对全市经发热门诊诊断有肺炎症状的发热病人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由各区安排车辆分别送至区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治疗或采取其他预防措施。具体隔离观察时间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患者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隔离期间,各区免费提供食宿、医学观察和治疗。其他发热病人由社区继续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
重要举措是集中隔离,对象是全市经发热门诊诊断有肺炎症状的发热病人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密切接触者。执行是强制。保障是免费提供食宿、医学观察和治疗。
10号通告强化了当前疫情防控两种“强制”责任。一是各级政府防控部门必须要执行、落实集中隔离,一是涉及到的需要接受隔离的相关市民必须要配合。
前几日,武汉全员排查发热病人,全面实行发热市民分级分类就医,对发热病人、对病情进行筛选、分类,开展定点隔离和居家隔离。而如今,全面实行集中隔离、集中收治,则是在现有基础和条件上,防控手段的加强和升级。
为推进集中隔离,2月2日,武汉市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发布了《社区发热病人集中留观点技术指南》,其中包括集中留观场所的选择,集中留观点管理人员配置,留观点设备、器材配置,发热病人管理,以及医学观察主要内容、工作人员及医务人员防护要求等。同时,医疗救治组还发布了《无肺炎症状的阳性发热病人集中隔离治疗规范》。
同日,全市各区、街道24小时咨询求助电话公布,接受发热病人咨询求助,并迅速办理落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检测、早治疗。
其实,1月29日晚,武汉市防控指挥部发布《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不同人员实行隔离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强调“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切断传染源的最好办法
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10号通告发布,武汉将对“四类人员”集中收治和隔离的消息一传播,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而积极的反响。
《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