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源于:北京仲裁委员会
本文原载于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编著、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作者: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鲍治合伙人,程振杨资深律师。
一、概述
年是中国经济环境面临重大挑战的一年。众所周知,新冠疫情导致了灾难性的经济数据,全球供应链一度中断。由于政治与疫情等因素作祟,想要将制造业产业链迁出中国的声音不绝于耳。为应对新冠疫情挑战,中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稳定投资、扩大开放的举措。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及系列配套司法解释出台,国务院及相关部委诸多涉及投资的法规及规章陆续颁布,形成了年的立法亮点。
伴随着经济下行,与投资有关的争议案件在商事争议领域占据显著地位。以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仲)年度案件统计数据为例,“投资金融合同类案件”为件,在全部案件占比为37.93%,继续位列首位。
根据笔者对仲裁机构及法院于年度处理的投资类争议案件的观察,本年度的投资争议案件的类型分布体现出以下特点:其一,目标公司或创始人团队违反陈述与保证、投资者不履行投资义务仍然是较为典型的投资纠纷类型;其二,投资者要求公司或创始股东履行对赌义务、解除投资合同、赔偿损失等纠纷占据相当的比重;其三,与股东资格确认、公司控制权争夺有关的股东内部纠纷案件持续攀升。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可能涉及如下因素:首先,从目标公司角度,由于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企业面临流动资金短缺、融资困境、销售困难等压力,导致其难以按照投资合同如期或充分履行合同义务。其次,从投资者角度,经济下行导致投资者对于目标公司的发展预期发生改变,一方面,有些投资者采取审慎投资策略,甚至不惜违约以实现“止损”目的;另一方面,有些投资者对于目标公司或创始人团队的容忍度降低,倾向于直接提起仲裁或诉讼以处理双方矛盾。最后,公司业绩下滑导致现有股东之间的矛盾突出,进而引发诸多涉及隐名股东资格确认、股东知情权保护、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争议、公司印章返还、公司控制权等类型的股东内部纠纷。
在下文中,笔者拟对年度与投资相关的重要立法及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