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张保勤胡建伟)近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公共机构开展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改造、绿色创建等“四大行动”,推进节能节电工作。
“绿色办公”行动。严格控制空调使用。夏季空调开启日最高气温须达30℃以上,冬季须达5℃以下。夏季空调设置不低于26℃,冬季设置不高于20℃,节假日停用中央空调。上班后半小时开启空调,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减少办公设备电耗。下班须关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切断所有电源,拔掉电器插头。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数量和使用时间,楼梯、走廊、过道等公共区域照明“随走随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无人灯。减少电梯使用频率。三层以内步行上下楼、不搭乘电梯,节假日三层以下电梯保持停开状态。
“绿色出行”行动。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引导干部职工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单位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并有序推进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干部职工践行“”绿色出行方式,上下班和办理公务时,1公里以内尽可能选择步行,3公里以内尽可能选择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绿色改造”行动。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加强与节能公司合作,引进市场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加大对机关办公场所照明、暖通、外墙等设施设备的节能技改力度,实现被动式节电。大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推广使用空气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全面淘汰高耗能设备,不断提升清洁能源占终端能源资源消费比重,减少电力消耗。扎实推进数据中心改造。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加快现有数据中心节能挖潜与技术改造,强化绿色设计、采购和施工,新建数据中心电能使用效率值须严格控制在1.4以下。
“绿色创建”行动。切实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细化节能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确保年度节能降碳目标任务的完成。高度重视节能示范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年底前9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创成节约型机关,年底前创成一批省级、国家级节能示范单位,为镇江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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