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进出存和管理人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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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进出存和管理人员办法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控制和管理,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下属各公司及其各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集团公司现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总则

1.1固定资产购置原则:超过50万元(不得分拆项目、环节、流程)由公司项目管理委员会经办,低于50万元的,由公司采购部门主办,使用部门协办原则。

1.2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公司规定固定资产标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车辆、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而单位价值在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物品;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形成的固定资产。

1.3固定资产归口为行政部管理,但也可委托使用部门管理,如房屋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工程部门,机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生产部。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综合核算,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以及正确计提折旧等财务核算。

1.4固定资产的分类

1.4.1房屋及建筑物:公司所属物业;

1.4.2运输工具:公司的轿车、商务车、叉车及运输车;

1.4.3机器设备:制粒机、吹塑机、印刷机、切割机、打包机、其他生产设备;

1.4.4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相机、镜头、移动硬盘、电话、移动光驱、相关办公设备;

1.4.5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钟表、电视、床、衣柜、电视柜等;

1.4.6其它器具:一切与公司生产、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1.5固定资产编号

1.5.1编号原则:

(1)已有的固定资产编号不改变

(2)新购置固定资产编号: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固定资产简称拼音首字母—分类号(房屋A;电子产品B;运输工具C;办公家具D;其他E)+购置年月+编号

1.5.2例如:MBS公司年12月买了今年第一台电脑,编号为:MBS—DN--NO

2固定资产核算及计价

2.1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2.1.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1.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账目;

2.1.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2.1.4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2.1.5根据实际情况协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行政部)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2固定资产的计价方式

2.2.1外购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

2.2.2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和安装费用计价。

2.2.3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确认或投资各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的价值计价。

2.2.4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2.2.5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应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场价,或通过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2.2.6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建、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2.2.7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2.2.8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交纳的耕地占用税,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价值。用借款购置建造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借款利息和外币折算差额,在固定资产尚未完工交付使用前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价值。

2.3固定资产的价值一经确定入账,除改建扩建、局部改造和特定事项经评估机构评估确认,以及国家政策规定需调整账面价值外,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3固定资产的折旧

3.1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a房屋及建筑物;

b在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其他器具;

c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各类设备,以及经营租出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d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

3.2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a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以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

b已经提足折旧,仍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c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d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形成的固定资产。

3.3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3.4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3.4.1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

3.4.2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为固定资产原值的3%。

3.4.3平均年值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a年折旧率=(1-3%)÷折旧年限

b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c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3.4.4固定资产折旧根据上述有关计算公式按月计提。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再补提折旧。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分别按用途性质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等。

4.固定资产的控制

4.1.1固定资产的购置

4.1.1.1资产应本着“先计划、再批准、最终增加”的原则进行购置,并按各公司有关财务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进行审批。小型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可实施简单程序,但也必须履行事前计划和审批程序。所有资产购置、新增均需填写《财产请购单》。

能调配、改造的,应先做相关调配、改造处理,不再新购,以节约费用与资金。

4.1.1.2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集中购”的原则进行申购。部门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财务副总(总监)、总经理审核后,行政部备案,转交相关购置部门购置;

4.1.1.3固定资产的购置、新建,指定采购部门(或项目管委会)负责实施。重要、大额固定资产应进行相关可行性分析论证,按《招标管理制度》采取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1)不论何种购置,采购部门或项目部门均应恪尽职守,且应对所采购或负责的资产合乎使用要求、达到规定使用状态、质量合格、无遗留问题等负责。房屋建筑物、大型、成套设备安装还应经有关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无利益关系人的决算审核。

(2)不论何种购置,必须经过相关验收,分类别填写《财产验收单》等,且验收人不能与采购、项目负责人为同一部门、人。

验收人应对采购经办人所采购或负责的资产的质量、使用性能、数量等进行鉴定验收。凡规定有先试用再确定是否购买的,应先不予办理验收手续,待试用合格后才予办理。

小型资产如低值易耗品验收可实施简单程序。大型成套设备、房屋基建工程则必需有验收专项报告,就数量、配件、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计划和预定质量标准发表意见,不合格的或存在缺陷的应在验收专项报告内注明,并拿出补救意见或建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可在签订合同协议时注明和约定)。

(3)采购和项目负责人在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索取有关票据及其它相关资料,如购货发票,大型资产的附带资料如产品说明书、使用说明、用户手册、设备安装要求等有关文件也应随货物同时接收,并及时按各公司有关报账要求,持发票、合同协议、验收入库单或报告、申请采购立项批件等文件资料到财务部报账。

公司财务部在审核后,凡属于手续齐备、签章齐全、经过批准、经过验收合格、决算,票据合法合规的,均应及时给予账务处理。

(4)公司财务部对符合公司规定的资产购置应予办理相关财务业务,并准确将该资产计入相应资产科目。在入账同时,应与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同步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和财产清册、台账等,以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并保持三方一致。

若大型资产购置后还需安装的,财务部门应做好安装业务核算工作,注意区分正常维修与设备安装用料支出,以准确将安装支出记入固定资产原值之内。

4.1.2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后附2),报经部门经理、财务副总(总监)、总经理审批。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若是采购固定供应商(即以前已经通过公司考察并给公司提供过物品的供应商)的固定物品(以前公司购买过的同款、同型号物品)物品,可只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但一定要写清楚购买物品的品牌、规格、数量、金额。

4.1.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行政部负责验收,并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品牌,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一份交行政部备案,落实使用责任人;

4.1.4公司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的固定资产申购单交到行政部,审核完成后,采购部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采购流程,行政部验收后交到使用人手中。

4.2固定资产的使用及变更

4.2.1固定资产的使用

(1)使用、保管部门对分管或使用的固定资产数量、附件、精度状况、安全状况及其修复程度负全部责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配、挪用、调离、转借他人、自行拆卸、维修和改变其原有面貌。

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应对使用单位的资产保管和使用定期进行检查与指导。

(2)为了便于管理,固定资产应按相关编号规则进行统一编号,在编号时应注意三方口径一致,易于理解、辨认、记忆。具体编码规则由资产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共同制定。

确定每一固定资产的归属和编码后,应对每一资产放置标签/牌,标签/牌应统一设计和制作,并放置在每一资产的明处。

(3)资产投入使用时,资产保管、使用部门应填写《财产领(使)用单》,以明确部门管理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将保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小组或个人。各部门也可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小型资产、低值易耗品、专用性不强的普通资产和不需要特殊管理的资产,按通用标准规定使用,勿需针对每一项资产制定相对应的操作规定),要求各具体操作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需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的应进行相关岗前培训。

(4)资产保管使用部门应重视员工操作安全,制定相关规定,有关员工工伤事故和违规操作造成员工伤残死亡,按公司有关工伤管理规定执行,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有关责任。

(5)各资产保管、使用部门应做好资产的平日使用、保养、维护修缮工作,经常就资产使用状况和效能利用情况进行检查。一方面要合理使用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另一方面要注重平时的保养、维护和修理,以提高资产的长期效能。使用讲求合理、合规、妥善使用,保养、维修讲求及时、预防、有效。

(6)对于固定资产的保养、维修应有计划地进行,中小修理按年度预算执行,大修理或改造应事先提出申请,编制预算,填写《财产请修单》经过审批后方可施工,修理工程完毕的,应由相应验收部门验收,填写《工程完工验收单》。

(7)固定资产改造(良)是在原资产基础上,对其进行增减、新换部件,以提高和扩充其原有功能和生产能力的行为。改良一般对原有资产进行了较大的内在结构上的调整,故改良支出一般不作为修理费列销,应增加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故改造(良)支出也应经过“事先审批---决算--验收--投入使用”的程序。

(8)固定资产的清点应由监督部门、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组成清点小组定期进行,每年至少一次,以保证账卡、账实一致。每次清点后20日内,由资产监督部门即财务部门负责撰写《资产清查报告》。

(9)财务部门应按国家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每一资产计提折旧,折旧年限、残值比例应事先在会计政策内确定,折旧己提足的不再提取,当月增加的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资产从下月起不再提取折旧。

财务部门每月计提的折旧费用,还应按资产使用地点、用途等,将之合理地分摊至相应部门和对象中,以准确核算部门或对象应负担的费用。

对于己达到可使用状态并己开始生产产品,但尚未决算、发票也未开具的资产,应按国家《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暂估,并计提相关折旧,待决算后,再以准确的价值进行相应的调整。

4.2.2固定资产的变更

4.2.2.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单》(格式后附4),由部门经理、行政部审核通过后,将固定资产变更单交行政部办理转移登记方可更换。单据一式四份,一份行政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备案,一份移交部门留存,一份申请部门留存,一份财务留存,以备及时在账务系统中做部门变更,并按期分部门计提折旧;

4.2.2.2在固定资产变更后,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

资产的减少如盘亏,技术性报废,确实不需用、闲置的资产出售变卖清理,意外毁损,均应查明情况及原因,填写《财产处置审批单》,并按各公司有关财务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进行审批。如因操作不当、保管不善而毁损、丢失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照价赔偿,财务部门作资产减少处理,并将有相关报告和批准文件,一并存档备案。

4.2.2.3资产确需不适用、自然损坏、技术性淘汰的,可进行变卖清理,大型资产清理变卖可指定专门组织和人员负责,也可专门成立相应临时性机构负责。在变卖时,变卖价格以售购双方协商价即市场价格为主,并适当参考该资产账面价值和净值等资料。

需进行资产评估和质量鉴定的,应及时进行,保证价格确定的“物有所值"。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资产出售变卖还应限定时间做好过户登记手续,确保资产清理变卖无遗留问题。

4.2.2.4对于原使用部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可以调给其它内部单位使用,以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避免浪费。在调拨时,应由调入方公司事先提出申请,经调出方公司和集团财务中心同意后,填写《资产调拨单》办理各自手续,原则上应由调出方公司按税法规定开具相应发票,调入方公司凭发票及《资产调拨单》入账。

4.2.2.5公司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集团总裁或各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与借用单位签署借用合同,约定借用期限和酬金,到期后必须按约定期限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催回,有约定酬金的,还应按约定收取相应费用。

4.2.2.6固定资产参加保险的,在出现约定事实或意外损失时,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开展索赔工作,以减少各公司的损失。

4.3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告知行政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5),提出处理意见,由行政部核定是否有使用价值。

4.3.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6)。

4.3.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和财务部审批。

4.3.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行政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4.3.4如有需要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4.4固定资产报废

4.4.1固定资产出现以下情形,可以申请报废:

1)超出使用期限,并已没有使用价值;

2)虽在使用期内,但已经不能正常使用,没有使用价值;

3)非正常损耗,已没有价值,并对相关责任人已经处理。

4.4.2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格式后附7),由部门主管与财务副总审批。

4.4.3表格一式二份,一份行政部留底备查,一份交由财务部进行财务处理。

5固定资产的管理

5.1固定资产的管理

公司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三方共管”的管理方法,即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监督部门、资产保管(使用)部门共同负责,资产保管部门使用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定期检查。

5.1.1资产管理部门是公司动力设备部与行政人事部,具体分工是行政部管理公司房屋建筑物、办公用车辆及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投影仪等固定资产,动力设备部管理上述资产以外的所有固定资产,其职责是:

(1)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公司财产的管理事宜,如登记、编号、维修等,并建立各公司《财产管理登记簿》,分部门进行财产登记,及时对《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及修护。

(2)负责采取妥善保存资产的办法,如参加保险、配置灭火器材等。

(3)对使用、保管单位进行分管固定资产的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及处罚。

(4)对分管的固定资产,组织每年的盘点工作。

5.1.2资产监督部门是各公司的财务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记录和折旧、摊销等的业务核算工作,并填报规定的报表。

(2)办理相应的固定资产增添、调置、处置等财务手续,建立和健全公司《固定资产账簿》和《固定资产卡片》编号,对有关资产手续是否合规、完善进行监督。

(3)拟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4)定期与管理部门、保管部门对资产进行盘存检查。

(5)配合资产管理、保管部门做好财产保险等事宜。

5.1.3资产保管部门一般是指各资产的使用单位,其职责是:

(1)对本部门所使用和指定由本部门管理的资产进行妥善保管,履行资产管理的相关义务,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2)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做到账物一致,账账一致,并按期填报规定报表。

(3)按有关专用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妥善、合规使用资产,并妥善保养,避免损坏和违规操作。

(4)负责对资产定期、及时、有效的维修,确保资产的良好工作状态。

(5)承办资产的新增、变更、减损、入保等有关手续及事宜。

5.2固定资产具体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具体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5.2.1行政部管理职责:

5.2.1.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5.2.1.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5.2.1.2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5.2.1.3对固定的变更进行记录;

5.2.1.4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

5.2.1.5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造册,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5.2.2个人管理职责:

5.2.2.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5.2.2.1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5.2.2.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5.2.3固定资产张卡管理

5.2.3.1建立管理账卡。行政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类别、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统一编号,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档案,并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各使用部门也应有相应的明细账,并定期记录使用、保养、修理等情况。

5.2.3.2固定资产卡片,反映单项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一式二份,分存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按月和归口管理部门核对,归口管理部门按月和使用部门核对,以确保账、卡、物,数量、金额相符。

5.3固定资产的变动按以下规定办理:

5.3.1固定资产的增加

5.3.1.1外购的固定资产,由采购部门编制外购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平衡后,由采购部门负责购置,并办理入库。交付使用时,由采购部门开出《设备分配通知单》。新增房屋由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新增设备、仪器仪表由财务部门提供《设备交付明细表》,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门凭上述“一单一表一卡”,作为入账依据,按本制度有关规定计价方式,确定固定资产原值,建立新增固定资产明细账。

5.3.1.2自制设备制造完工,交付生产使用时,由工程部门开出《设备分配通知单》,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门凭上述“一单一卡”作为入账依据,按本制度有关规定计价方式,确定固定资产原值,建立新增固定资产明细账。

5.3.2固定资产的减少

5.3.2.1出售固定资产,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经使用部门会签后,分管副总(总监)审批,经批准后,由归口管理部门开出调拨单(并和买入单位双方盖章后)交由财务部门办理减少固定资产手续。其出售价格,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建议价,经财务部门审批,报分管财务总监批准后执行。

5.3.2.2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

a机器设备、仪器的报废,由使用部门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后,填制《报废设备申请书》,经财务部门会签分管财务总监批准后,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减少固定资产的手续。

b房屋、建筑物的拆除清理,由工程部门根据厂区改造规划和危房鉴定书,提出拆除清理报告;经财务部门会签,报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或总监)批准后,工程部门负责办理报废手续。

c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视情况具体分析。属于人为损毁的,按厂纪厂规处理。自然灾害毁损的,按照财产保险的规定办理。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5.4.2.3长期投资投出的固定资产,按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制度办理。

5.4.3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

5.4.3.1出租固定资产,由原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可出租清单,经生产部、设备管理部门或工程部门等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或总监)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租赁协议由设备管理部门或工程部门牵头,召集财务、投资审计等部门和有关业务人员与租入方商定,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或总监)批准后,由工程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出租手续,并按租赁协议收取租金。收取的租金冲计提的折旧。协议期满后,由设备管理部门或工程部门负责催回。

5.4.3.2出借的固定资产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5.4.4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

5.4.4.1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并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使用、接收、生产等部门会签后,交财务部门作内部转移账务处理。

5.4.5固定资产的封存及启用

5.4.5.1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封存(或启用)申请(须由分管技术的分厂或分公司领导签字),经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由分管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门会签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账手续。

6固定资产的修理

6.1固定资产的修理分为中小修理和大修理。大修理是指房屋建筑物的翻修、改建、改造,机器设备全面拆卸更换主要部件。此外,均为中小修理。

6.2机器设备的中小修理由使用部门负责。房屋建筑物的中小修理由使用部门提出委托,工程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发生的费用记入使用部门的成本、费用。

6.3房屋建筑物的大修由工程部门归口,按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费用预算。机器设备的大修由设备管理部门归口,按使用部门、设备编号,编制年度大修理计划和费用预算。大修理费用列入当年度技改技术资金预算,经财务部门综合平衡、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或总监)批准后,由归口部门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预算计划严格控制。如超计划应及时调整,追加计划报分管预算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执行控制。

6.4大修理费用按固定资产原值的4%按月预提。每月发生的大修理费用,由归口部门根据大修项目设立明细账,单独核算。每月将核算资料报送财务部门按归口部门上报的资料结转大修理费用。

预提的大修理费用年终不留余额,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数的差额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小于则冲减有关成本、费用。

7固定资产的清查及呆账处理

7.1固定资产的清查

7.1.1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账卡、账物、账账相符,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分年中和年终2次,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共同组织执行,使用部门配合执行。

7.1.2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8),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拥有人、存放地等,并与固定资产账面数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7.1.3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清册,经盘点人员和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对出现的盘盈、盘亏现象,分别由使用部门、行政部门负责查明原因,并填写盘盈、盘亏清单,经行政部门、财务部门会签。

7.1.4盘盈的净收入和盘亏的净损失,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批准后,财务部门负责作账务处理,分别列人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科目。

7.2对造成固定资产呆账的处理

7.2.1外部购置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后,不能发挥作用,或不能投入正常生产使用,形成了呆账、坏账。

7.2.2形成呆账、坏账的固定资产,应从决策设计到计划采购等各个环节,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追究责任人,按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大小进行处理。

8罚则

8.1出现以下情况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奖惩办法给予处分:

1.缺乏基本的资产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流程等内控制度,导致手续混乱、控制不力的,监督部门不能及时履行监督职责的,资产归口管理责任不明确的;

2.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手续不清、账务混乱,相关账、卡、表不健全的;

3.不定期进行资产的盘存清查,有关增减手续不经过有关人员审批与备案的,导致资产账实不符的;

4.缺乏资产妥善使用、保护、保养制度和有效措施,未及时配备保护器材的,尚未造成损失的;

5.资产的修理、改造未按计划、预算执行,大修和改造未经过有关人员审批的;

8.2出现以下情况,给各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各公司经济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责任人经济责任,并给以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1.不妥善保管和未按操作规程使用,造成损坏、丢失、发生事故受损的;

2.采购质量存在问题,未进行检验和验收,造成各公司利益严重损失的;

3.应进行有关决算和审核,而未进行,造成各公司利益严重受损的。

9其他事宜

9.1本制度由财务部、行政部共同监督实施;

9.2解释权归行政部。

9.3公司以前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

附件一《固定资产申购单》

附件二《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

附件三《固定资产验收单》

附件四《固定资产变更单》

附件五《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附件六《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

附件七《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附件八《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附件一

固定资产申购单

申请时间:申请部门:

备注:以上表格填写栏可根据填写情况自行增加

附件二

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

申请日期:要求采购部门:

备注:以上表格填写栏可根据填写情况自行增加

申购经办人:

财务副总:

总经理:

附件三

固定资产验收单

验收时间:验收部门:

备注:以上表格填写栏可根据填写情况自行增加

验收人:部门经理:

行政部:

附件四

固定资产变更表

变更时间:申请部门:

备注:以上表格填写栏可根据填写情况自行增加

附件五

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填写日期:填写部门:

备注:以上表格填写栏可根据填写情况自行增加

附件六

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

申请日期:申请部门:

备注:以上表格填写栏可根据填写情况自行增加

附件七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申请日期:申请部门:

备注:以上表格填写栏可根据填写情况自行增加

附件八

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日期:盘点对象:

备注:以上表格填写栏可根据填写情况自行增加

盘点人:

盘点对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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