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业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开始工作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先检查工具和脚手加强板、绳索等是否良好正常,检查减压表、胶管、接头、焊割炬是否完好,工作场地有无妨碍施工安全的物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确认无误方可施工。
3.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漏气。检查设备、附件和管系泄漏时,只能用肥皂水测试,而且周围不能有明火作业,不准抽烟,操作中应经常检查胶管、接头和阀门开关等,发现泄漏及时修复。
4.新胶管应吹清里面的防粘粉末,并按规定颜色标记使用。胶管接头必须扎紧。
5.操作时遇到回火,应立即关闭混合气体,然后再关闭氧气及乙块气,待焊割炬冷却后,再开少量混合气体排除烟尘,方可重新点燃割炬。
6.凡进入舱室、箱、柜和容器内工作,应加强通风,严格执行双人轮换监护制。监护人要坚持岗位,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人离开现场时,必须将焊割炬,胶管随身带出。
7.严禁以割炬作照明、氧气作通风气源。在平台和船上作业时,割炬不得放入平台孔,狭小舱室或孔洞内。
8.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操作中,胶管应扎牢固定,严禁缠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在脚手架上,不准坐或踩在油漆桶、凳子或铁桶上作业。多人立体作业,上、下要错开,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
9.在高处切割拉撑、角铁、吊码和余料等物,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当物件即将割断时,慎防因站立不稳或其他偶然因素,失足跌落或撞击伤等。割下的物件和材料、工具等不得随意上抛下掷,以防坠落伤人。
10.与焊工配合工作,必须事先检查上下、前后、左右、隔壁是否有易燃易燃物品,防止火星溅射燃烧,发生火灾。
11.勿触碰电线或其他带电体,勿私自接电和随便开关闸刀,电气问题通知电工解决。
12.如遇隔舱房间锁闭,一定要联系船员打开房门检查后再工作。
13.严格遵守氧气、乙炔气的安全操作规程。
14.焊割工作时,必须负责做好检查工作,必须遵守“十不准焊割”规定:
1)不是焊工、气割工的不准焊割。在容器或狭小舱室内无人监护不准焊割。
2)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和安全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地点周围情况(如该处是否能动用明火,有无易燃易爆物品等)不准焊割。
4)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不准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槽车、贮罐等)或管子等未经彻底清洗测爆合格的不准焊割。
6)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等)作保温、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经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子等不准焊割。
8)烧焊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经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在禁火区域内,未经消防和安全部门批准不准焊割。
10)附近如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油漆、喷涂胶水等)不准焊割。
15.搬运、装卸重构件时要有专人指挥。搬运大铁板、长角铁掉头转弯时,要注意防止前后碰撞。
16.拖运、吊卸铁板时,应先清除铁板上的物件。
17.拆船旁板时,应先收紧钢丝绳,然后才拆卸固定螺栓。
18.凡在上层或高处作业时要注意下层工作人员的安全,不可往下丢东西,以免发生伤人事故。
19.下班时,应检查作业现场环境,灭绝火种,关闭气源,拆除接头,圈好胶管,确认安全可靠方可离开。